巡察使
使职名。朝廷临时委派巡视地方之使臣。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遣十七道巡察;二十年遣孙伏伽等二十二人以六条巡察天下,黜陟官吏; 武则天时(684—704)或以左、右御史台官充任; 中宗神龙二年(706)诏以左、右台内外五品以上官二十八人分为十道巡察,二年一替; 玄宗开元三年(715)敕巡察使察官人善恶闻奏,二十二年以后遂为采访处置使取代。
官名。唐代前朝,在水旱灾害等灾后,派五品以上的大官巡视地方,考察官吏,称巡察使,有时也称宣抚使或存抚使。
使职名。朝廷临时委派巡视地方之使臣。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遣十七道巡察;二十年遣孙伏伽等二十二人以六条巡察天下,黜陟官吏; 武则天时(684—704)或以左、右御史台官充任; 中宗神龙二年(706)诏以左、右台内外五品以上官二十八人分为十道巡察,二年一替; 玄宗开元三年(715)敕巡察使察官人善恶闻奏,二十二年以后遂为采访处置使取代。
官名。唐代前朝,在水旱灾害等灾后,派五品以上的大官巡视地方,考察官吏,称巡察使,有时也称宣抚使或存抚使。
①官名。南宋乡兵之统兵官。时诸州忠义巡社每十人为一甲,五甲为一队,四队为一部,五部为一社。设社长、副社长各一人,由社内推选。掌统一社之兵。绍兴 (1131~1162) 初罢。② 元朝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负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翼长”。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亦称拟注,由吏部四选、兵部及转运使司等拟定奏准后执行。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分东、西二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掌大承华普庆寺粮草等物出纳。原设诸物库、普赡仓,文宗天历二年(1329)合为财用所。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救上士佐官,正二命。
见“马步军专勾司”。官署名。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属三司,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置勾当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后改任京朝
官署名。明置,掌运递粮物。洪武九年(1376)始置。设官大使、副使各一人,并验民夫多寡设百夫长统领。后汰副使及百夫长。官署名。明洪武九年始置,初掌传送军囚,后管运递粮物。其长官为大使和副大使。《明史·
东宫官名。亦称太子内直监。北齐为太子门下坊殿内局长官,置二员。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置官仍旧。皆正六品。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内直郎,隶太子左春坊。官名。北齐置,见“殿内局”。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