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巡检司

巡检司

官署名。①掌管地方治安机构。宋真宗景德三年(1007)始置京东五路巡检司,其后各处分置,或置都巡检司。西夏沿置,仁宗天盛年间(1049—1069)不设。金、元沿置于京城及要害之处。明洪武二年(1369)始沿置于广西,后渐增置于各州县关隘要冲之处,而都城不设。设巡检、副巡检以掌缉捕盘诘,维持地方治安之事。清朝沿置。②清朝基层盐务机构。隶都转运盐使司,于长芦、两淮、山西等都转运盐使司下分置,设巡检,下设攒典,帮办巡察盐场事务,并督兵役。


官署名。宋置,掌训治甲兵。巡逻州县,擒捕盗贼。其官有都巡检、巡检,南渡后还有巡检使。见《宋史·职官七·巡检司》。金代在通州、良乡县等置巡检司,掌捕盗贼。见《金史·百官三·诸巡检》。元代在县置巡检司,秩九品,巡检一人。见《元史·百官七·诸县》。明代在各府州县关津要害之处都设巡检司,司有巡检、副巡检,掌缉捕盗贼,盘查奸伪等。见《明史·职官四·巡检司》。

猜你喜欢

  • 司勋承务部

    官名。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隋炀帝改为司勋承务部。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

  • 春官尚书

    官名。即礼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礼部尚书。参见“礼部尚书”。官名。见“春官”。

  • 政事舍人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政事省官员,袭唐中书舍人之制,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及劳问有功将帅及大宾客,按察详决冤狱等事。政事省改称中书省后,改称中书舍人。

  • 加捐指省

    见“指省”。

  • 户曹参军事

    官名。户曹长官。北魏公府、将军府置,依府主等级不同,自六品上至八品。北齐公府、州府置,自六品上至七品。隋朝亲王府、诸州府、左右领军府置,自从六品至从八品。高祖开皇三年(583)曾改为司户参军事,炀帝大

  • 华文阁学士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华文阁是藏书阁,内藏孝宗御制。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均为贴职,无具体职守,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

  • 馆阁编校

    即“馆阁编校书籍”。

  • 屯骑校尉

    官名。①西汉武帝始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有丞、司马等属官,位次列卿。掌本营骑士,戍卫京师,兼任征伐。东汉初改名“骁骑校尉”,建武十五年(后39)复故,隶北军中候,为北军五校尉之一,秩比二千石

  • 掌太保印

    官名。辽朝置,所掌不详。重熙中,耶律乙辛为文班吏、掌太保印。

  • 明法掾

    官名。晋朝置,属廷尉。由通晓法令者担任。北齐亦置,属大理寺,员二十四人。官名。为法官之顾问,南北朝置。《隋书·百官中·大理寺》:“正、监、评各一人、律博士四人、明法掾二十四人。”《历代职官简释·明法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