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左丞相

左丞相

官名。战国秦始置,秦朝沿置。为政府最高国务长官,辅助皇帝管理政务。亦省称丞相。西汉初唯置一丞相,惠帝六年 (前189)分置左、右,文帝二年 (前178) 又置一丞相,武帝征和二年(前91)复分置。不久又置一员。秩皆万石,为宰相之任。三国吴一度分置左、右。两晋、南朝、北魏、北齐,或置或省,皆特为权臣专设之名号,并非处理实际政务的宰相。置则位一品、秩万石 (梁位十八班) 。唐玄宗开元元年 (713) 改尚书左仆射为左丞相,从二品,天宝元年 (742) 复旧; 南宋孝宗乾道八年 (1172)亦改尚书左仆射为左丞相,正一品,皆为宰相之任,处理国家政务。辽朝为南面朝官,隶属三省之一的中书省,非定制,亦无实权。金朝为尚书省长官之一,与右丞相、平章政事合称宰相,总理政务,从一品。元朝沿之,初为中书省、尚书省长官之一,置省不常,员额不定; 武宗至大四年 (1311) 后,尚书省并入中书省,设左、右丞相各一员为中书省长官,总理政务,正一品。文宗至顺元年 (1330) ,专任右丞相,左丞相或置或省。明初沿置,正一品,洪武十三年 (1380)罢中书省,遂废。秦、汉、元皆居右丞相下,北朝、唐、宋居右丞相上。参见“丞相”。


官名。秦汉皆置,为百官之长,佐天子理万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相国、丞相》:“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国相,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其后,后周、金、元皆置。职权略轻。见《通典·职官一·宰相》、《金史·百官一·尚书省》、《元史·百官一·中书令》。

猜你喜欢

  • 侍曹尚书

    官名。据应劭《汉官仪》记载,汉武帝时置侍曹尚书,主丞相御史事。《后汉书·百官志》称为常侍曹,主公卿事,东汉改为吏曹尚书。见该条。

  • 修《辽史》编修官

    官名。金置,属国史院,员额三人,掌编修《辽史》之事。

  • 御带

    官名。宋朝初年,选三班使臣以上亲信武臣佩櫜、御剑,为皇帝护卫,称御带,或以宦官充任。真宗咸平元年(998),改称带御器械。

  • 法制院副院长

    官名。即“法制院副使”。

  • 判兵部事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 乘黄丞

    官名。魏晋为乘黄令副贰,九品。南北朝沿置。北齐、隋、唐为乘黄署次官。隋从九品上,唐从八品下。辽朝为南面朝官。参见“乘黄令”。官名,三国魏置,为乘黄令之副,掌佐令,养御马。参看“乘黄令”条。

  • 乡自治公所

    乡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北洋政府公布《乡自治制》,但未实行。其中规定,乡的自治执行机关为自治公所,设乡长一人,由乡自治会选出,呈由县知事委任,掌办本乡的自治行政事务;并

  • 后苑内品

    官名。宋朝内侍省、入内内侍省皆置,位在后苑勾当事内品上、内品及把门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 太妃

    1、晋朝称皇帝父亲遗留下来的妃嫔为太妃。《晋书·武帝纪》:“尊太妃王氏曰皋太后,宫曰崇化。”2、唐朝为诸王母的封号。见《唐会要三·杂录》。3、清代皇帝的祖父或父亲遗留下来的妃嫔称太妃。分别称皇贵太妃、

  • 武贲

    ①即“虎贲”。唐朝人修史书时,因避讳改(见虎贲条)。②“武贲中郎将”(即虎贲中郎将)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