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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府

见“左卫”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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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发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统称分发。如新进士等分部学习行走或以知县分发差委者即是。

  • 帮提调

    官名。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提调一职之副手。官名。为提调的副职,见“提调”。

  • 徽猷阁学士、直学士

    官名。见“徽猷阁”。

  • 上林署令丞

    官名。隋唐与元为上林署的正副主官,金代地位在上林署提点之下。参见“上林署”。

  • 分庭检察官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 仪曹参军

    官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置,大观二年(1108)诸州府皆置。掌礼乐、学校、贡举等事务,正八品。

  • 尸祝

    官名。主司巫术祝祷之官。《庄子·外篇·天运》: “尸祝齐戒以将之。”成玄英疏: “巫师也。”

  • 天豫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豫。见“六爵”。

  • 漕运司

    官署名。金、元掌河仓漕运之官。金设提举、同提举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勾当官掌催督起运纲船。吏员有司吏、孔目官、公使、押纲官等。凡河漕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带管勾漕河事。漕运司

  • 香药库使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3)中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