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戎卫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领军卫”,见该条。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领军卫”,见该条。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金代设此官,为拱卫司长官,掌仪卫等事。见《金史·百官二·拱卫直使司》。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左神策军统兵官,德宗贞元二年(786)改神策左厢为左神策军而置,二员,从三品,三年加置二员。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王质)迁为侍御给事,又领选部、监御二曹事。”参见“给事”。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于高等检察分厅,相当于分厅长。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官署名。金朝置。凡州府所募射粮军、牢城军,每五百人为一指挥使司。设使掌本司事。分为四都,都设左右什将、承局、押官各一人。如本处军员不足,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设指挥使,百人则止设军使,百人以下立为都,不及百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水部曹长官称郎,其资深者可转侍郎。隋初定名侍郎,正六品,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水部郎。官名,隋置,属工部尚书;唐改称水部郎中,掌沟渠津梁舟船运
蒙古官名。又译作“扯儿必”,意为宰相,成吉思汗建国初置,后专指“内八府宰相”,参见该条。
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以诸色举人中有能习《开元礼》者,同一经之例,选人不限选数许习,但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超资与官; 义通七十条,试策通两道以上者,放及第; 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九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