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尚方署
官署名。南朝梁少府卿下属机构,设令、丞掌之。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又别领别局、乐器、器作三局丞。隋朝隶太府寺,有令二员、丞八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升令品。唐初沿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少府监为尚方监,去方字以为左尚署。
官署名。北齐至唐初置,见“左尚署令丞”。
官署名。南朝梁少府卿下属机构,设令、丞掌之。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又别领别局、乐器、器作三局丞。隋朝隶太府寺,有令二员、丞八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升令品。唐初沿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少府监为尚方监,去方字以为左尚署。
官署名。北齐至唐初置,见“左尚署令丞”。
官名。辨铜,也写作“辩铜”,辩通辨。汉置此官,属水衡都尉,负责分辨铜的品种和好坏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
官名别称。又称“台谏官”。唐、宋为御史台与谏官的合称。明沿指御史及给事中。称御史为台官,给事中为谏官,因其均有纠察、逮言之责,故称。指御史和谏官。台指御史台,其官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侍御史,掌纠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雍正七年(1729)置,设满洲掌印司员一人,满、汉主稿司员各四人,皆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下设经承六人。掌估各项工程应用物料之数。在京千两以下兴作,由堂官交办,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太尉府有贼曹,主盗贼事。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城局曹,设城局参军。南朝宋公府置城局贼曹参军,南齐复称城局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亦置城局参军。
官名。即删定格式使,唐德宗建中二年(781)中书侍郎张镒与卢杞同充此任,俄令刑部长官兼知,使停。参见“删定格式使”。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宋朝礼部试时设一员,并有同知贡举二、三员,均由侍从近臣、两省及台谏长官中选充,总称“知举官”。主持本届考试,决定合格举人名次。清朝为会试之监考官,由礼部侍郎充任。总摄考场事务
秦汉亭部小吏。亭有两卒,分理内外。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 一为求盗,掌捉捕盗贼。或以为亭父、求盗为一职。小吏名。秦汉时城乡都置亭,亭置长,亭长的属员称亭卒。有的掌开闭扫除,有的掌寻捕盗贼。参看“亭长”
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置,设署正,署丞为长官。下设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五人,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官署名。清置,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稍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明朝为总督、巡抚之代称。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称提督为军门,如总兵加提督衔的,也尊称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