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局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公用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民营公用事业监督事项及财政局办理的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公用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民营公用事业监督事项及财政局办理的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教奏乐器中笙管之属。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吹中士,正二命;司吹下士,正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官署名。辽朝置。王子院下级机构。管理王子班郎君。设详稳管班事。
东汉时北军由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等组成。详见“北军”。
官名。宋太祖乾德四年(966)置,以朝官充任。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又分置各案推官或巡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管诸案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皆废。官名。见“三部判官”。
签书枢密院事省称。
魏晋南北朝时期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各郡、国皆置,由郡、国大中正推举任职于京师的籍贯为本郡的士族,经司徒府通过,即可兼任,罢免亦同。佐郡、国大中正评品本郡士族。属官有清定、访问等。其职掌沿革详见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护国军政府置于大元帅府,为参军处的主官。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重建大元帅府后仍置。国民党政府时期为国民政府参军处的主官。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国民政府改组
官名。即“柔远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膳房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总领为长官。乾隆十五年(1750),改饭房为外膳房。二十四年,改总领为尚茶正、尚膳正。尚膳正,额三人,正四品,主管膳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