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魁
市令的属吏。《南齐书·东昏侯纪》:“潘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潘氏决判。”
市令的属吏。《南齐书·东昏侯纪》:“潘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潘氏决判。”
参见“东京小宗伯”。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文馆词林》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大将军赵芬碑铭》:“大象元年(公元579年),置六府于洛阳,除小宗伯,摄夏官府事。”参见“小宗伯上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无定员,从七品。与州同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例以鸿胪寺汉主簿、鸣赞、汉军九品笔帖式、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等升任。另恩拔副员就职者,可除授直隶州州判。官名。清代知
罪名。指官员或诸侯王、列侯违抗、搁置皇帝诏命。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诅诽之法,多从重判处,或至于死刑。
官名。元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属枢密院。掌宿卫扈从,并兼屯田事务。国有大事则调度之。秩正三品,以都指挥使为主官,员额三人;下设副都指挥使二人,秩从三品,佥事二人,秩正四品
爵名,也写作上执珪或执珪。春秋战国时楚国置,为爵的最高一级。《战国策·齐策二》:“陈珍为齐王使,见昭阳,再拜贺战胜。起而问:‘楚之法,复军杀将,其官爵何也?’昭阳曰:‘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圭。’”又《
官吏被贬降级。《晋书·应詹传》: 应詹上疏云“今宜峻左降旧制,可二千石免官,三年乃得叙用;长史六年,户口折半,道里倍之。”唐朝官员因罪被贬至边远地方任职,经一定年限或遇赦,可改迁近处任职。因其常有可能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长宁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掌长宁宫汉人兵马之政。设都部署、副部署、同知等职。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驼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新莽置。时有讲学大夫衡咸。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讲授经学。《后汉书·徐防传》:“(徐防)祖父宣,为讲学大夫,以《易》教授王莽。”
官名。北魏置。主管钱币的铸造事务。下设长史。参见《魏书·高崇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