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为县司法机关,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受理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设书记官,掌记录、编案、文牍、统计等事务。检察职务,由县长兼理。关于司法行政事务
官名。见“公府车曹”。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或宴饮时歌人唱歌等事务,任此职者须懂音律、能歌。下设司歌下士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
州吏名。《隋书·百官志中》记北齐清都郡所属在督邮之外有中部掾,似为佐助督邮巡察郡境中部诸县之掾。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三国吴置,晋朝亦置。统率羽林军士,侍卫皇帝。西晋属左、右卫将军。官名,三国吴置,掌统率羽林军士侍卫皇帝。
官名。金朝招讨司置,员二人,从四品,佐招讨使招怀降附、征讨携离。元朝招讨司不设达鲁花赤者亦置一人。明朝或置副招讨。
官名。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汉军勇士名。指经过选择挑出的精勇而闻命前奔的勇士。《后汉书·宋均传》:“后为谒者,会武陵蛮反,围武威将军刘尚,诏使均乘传发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