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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用语。南北朝时期,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县令,但不理事,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称带,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魏书·裴延俊传》:“时高祖以(裴)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欲以千禄优之,乃以亮带野王县,聿带温县,时人荣之。”南朝梁自侯景乱后,京官文武多遥带一郡、县官而取其禄秩。唐朝九品以上职事官,皆带散位,谓之本品。高祖时,职事官高于散位者,不带散位;太宗时,无论职事官高于或卑于散位者,仍各带散位。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性质似兼而非兼,盛行于南北朝时期。当时不论文武、内外诸官以至公府僚佐与地方长吏,均可互相带领。如南齐吕文度于世祖时以员外郎带南濮阳太守,梁吕僧珍于太祖时为豫州刺史时任典签, 带蒙令。北魏游肇、张谠、卢同、或以公府掾属或以将军幕府、均带郡官。至北齐时,带领之风渐收敛,其时官员多充任一个官职,带领二官者甚少,惟太昌时邢邵迁太常卿、中书监,摄国子祭酒,一人居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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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陶人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制作陶瓦器皿。《礼记·丧大记》: “陶人出重鬲”。孔颖达疏:“陶人作瓦器之官也。”《周礼·冬官 ·考工记》: “陶人为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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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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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隋朝内官尚寝之属,置三员,视勋品,掌铺洒扫; 炀帝时改司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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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汉置,为郡都尉或校尉属官,掌烽火报警。汉朝在边境置烽火台,发现敌军,则在台上用狼粪点火,冒起浓烟,以报有敌人。据说,狼粪烟抗风力强,能直升高空,很远就能看见,故又称“烽火”为“狼烟”。《后汉书·

  • 营构将

    官名。北魏、东魏置。掌管京城宫殿营建事务。一说为营构都将省称。李遵自尚书度支郎迁此。见《魏书·李顺传》、《李灵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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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烛刺赤

    蒙古语,意为“掌灯烛者”。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均设烛剌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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