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次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次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次长”。
官署名。北齐东宫始置,设庶子四员、舍人二十八员,领典经坊,并统伶官西凉二部、伶官清商二部。隋朝东宫沿置,设右庶子二员,舍人、通事舍人各八员,录事二员,主事令史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舍人为管记
先秦文献和金文作君王、官吏、统辖、任职解。汉朝为一种选官制度。称辟召、征辟;皇帝以敕令形式选用官吏,公府、大将军及州郡任用属吏称辟除。后者为汉朝选官入除重要途径。三国两晋南北朝沿之。1、国君。《尔雅·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雨伞和旱伞。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太子药藏监置,为太子左春坊药藏局长官,置二人,正六品上,掌和医药,侍奉东宫。
官名。辽朝节度使司官员,协助节度使处理日常事务。统和元年 (983),圣宗下诏,谕“诸道节度使判官……当执公方,勿得阿顺。”
以刺史为长官之州。宋朝又称军事州,为六等州之第六等,刺史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军事推官、录事参军等。辽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州事、录事参军等职。金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判官、司军、知法、军辖兼
官署名。右御史台、右肃政台省称。见“右御史台”“右肃政台”。官署名。唐代武则天光宅元年分御史台为左右二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见《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注。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农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官名。北魏前期置。《魏书·官氏志》: “(道武帝天兴)三年(400)十月,置受恩、蒙养、长德、训士四官。受恩职比特进,无常员,亲贵器望者为之。”
官名。《宋书·百官志》记公府佐吏,最后说:“参军督护,江左置,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是东晋以来公府有此职。南朝宋时州军府亦置,《宋书·恩幸·戴法兴传》载:“上(世祖)为江州,仍补南中郎典签。上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