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署丞
官名。即常平丞。
官名。即常平丞。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昭公十二年》:“陵尹帅师围徐以惧吴。”
官署名。《辽史·百官志二》记辽有五冶,属北面冶官,设五冶太师以主之。其余未详。
汉朝列侯受封的食邑。《汉书·高后纪》:“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颜师古注:“奉邑,本所食邑也。”
明清荫子为官之制。明洪武(1368—1398)年间初行,后渐成定制。凡官三品京堂以上者,皆得蒙恩荫子为官。荫子必须年满二十五岁,能通五经四书大义者,首荫嫡长子孙、次及旁支。受荫之前必须于原籍所在之布政
官名。省称司命。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监察上公以下,凡不用命者、大奸猾者、铸伪金钱者、骄奢逾制者、漏泄省中及尚书事者、谢恩私门者等皆在监察之列。以统睦侯陈崇任之。官名,王莽置,掌司上公以下官员,监
辽朝北面官类名。辽每一皇帝登基,即建宫帐,称斡鲁朵。除诸帝外,应天、承天两皇后、圣宗弟耶律隆庆、大丞相耶律隆运 (即韩德让) 亦建有宫帐,统称为十二宫一府。各宫帐皆有宫户、骑军、兵丁等。诸宫皆设官署管
官制用语。唐宋考察流内官的标准之一。以“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唐代考课之制,在品德方面的普遍要求有四条,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合称四善。宋代与金代考课在品
①官名。《周礼》地官乡师属员。一说为周朝置。《周礼·地官·乡师》:“及葬执纛以匠师御柩而治役。”郑玄注: “匠师,事官之属,其于司空,若乡师之于司徒也,乡师主役,匠师主众匠,共主葬引。”②官名。春秋时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明朝定制,京察、大计之考察标准,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 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清康熙十一年(1672)令以八法填注考语。后改六法之制,遂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