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调
官制用语。宋朝判、司、簿、尉及其摄官,依不同出身、任数、考数、举主员数,是否流外,升转录事参军或下州令、录,称为常调。以此法升转之官,则称常调官。时有俗语说: “家常饭好吃,常调官好做”。
宋制,吏部按正常制度对官员注授差遣,称为常调,即按照官员的不同官阶、出身、任数、考数、举主员数,逐级升任相应的差遣。其后历代均以循资任用官员为常调。
官制用语。宋朝判、司、簿、尉及其摄官,依不同出身、任数、考数、举主员数,是否流外,升转录事参军或下州令、录,称为常调。以此法升转之官,则称常调官。时有俗语说: “家常饭好吃,常调官好做”。
宋制,吏部按正常制度对官员注授差遣,称为常调,即按照官员的不同官阶、出身、任数、考数、举主员数,逐级升任相应的差遣。其后历代均以循资任用官员为常调。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孙权置,三国吴沿置。南朝梁为四绥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拟四平将军,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仍拟四平将军。杂
宋朝幕职官与州县官合称。幕职官有签书判官厅公事、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诸州府判官、推官,军、监判官等。州县官有州录事参军及诸曹官,县令、丞、主簿、尉等。(1)指宋代低级文臣阶官,即“选人”见该条。(2
(1268) 七月由东川都元帅府改置。设统军使、副统军使等职。十年,改为东川行枢密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属官,佐大司空卿、小司空上大夫掌府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①传说夏朝的辅佐大臣。《尚书大传·虞夏传·皋陶谟》:“左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② 西周置,又称“辅师”。乐官。 《辅师簋铭》:“更乃祖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归海军部。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见“统管”。
官场用语。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太祖开宝八年(975),殿试礼部奏名举人,重定名次,始与状元有别。殿试唱名时,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可越众声明,虽成绩在下等,亦可升甲,或升至第一甲。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
官名。清末商部长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官名。清末置,为商部的长官。见“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