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丞
官名。汉武帝时始置,隶大司农,佐平准令平抑物价。东汉置一人,秩三百石。和帝时改中准丞,以宦者为之。晋复旧称,隶少府。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改染署丞。南齐复旧名。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隋沿置,正九品,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从八品下,佐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
官名,汉置,为平准令之副,佐令行其职事。参看“平准令”条。
官名。汉武帝时始置,隶大司农,佐平准令平抑物价。东汉置一人,秩三百石。和帝时改中准丞,以宦者为之。晋复旧称,隶少府。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改染署丞。南齐复旧名。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隋沿置,正九品,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从八品下,佐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
官名,汉置,为平准令之副,佐令行其职事。参看“平准令”条。
①官名。隋朝始设,为殿内省尚乘局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唐朝沿置于殿中省尚乘局。初为二人,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 减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闲之藁秸、鞍辔出纳。后代多不设。清朝置,为户部、刑
官名。见“详刑寺”。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东汉公府有法曹,主邮驿科程事;汉代郡亦置此职,《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法曹掾与法曹史各一人,位在集曹与漕曹之间,可见郡国法曹职掌与公府同。魏晋以后郡法曹为与决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卿大夫家邑军赋: 《周礼·夏官》: “家司马,各使其臣以正于公司马”; “都司马,掌邦之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以国法掌其政学,以听国司马。家司马,亦如之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置,《宋书·黄回传》记黄回为竟陵郡军人,“减质为郡,转斋帅。……质为雍州,回复为斋帅。……有功,免军户。”据此,可知州、郡均置斋帅,似为随侍刺史、太守的武吏。
官名。五代枢密院置,主管承旨司之事。北宋初沿置,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始名枢密都承旨。南宋因之。
官名。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为追捕寇盗而设。《魏书·张赦提传》: “赦提应募求捕逐,乃以赦提为游徼军将,前后禽获,杀之略尽。”
官名。匈奴、西域乌孙国皆置。见《汉书·西域传》、《匈奴传》。官名,汉时匈奴和乌孙国等置,掌军政兵事。《汉书·匈奴传上》:“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