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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准令

官名。汉武帝元封元年 (前110) ,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置平准于京师。受天下委输,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而物价得平。其后,赵广汉以廉洁举茂材,为平准令。东汉置一人,秩六百石,隶大司农,掌知物价,主练染,作采色。和帝时,改中准令。晋复旧称,隶少府。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改染署令。南齐复为平准令。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长官,六品下。隋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隶太府寺,升正六品。唐沿置,从七品下。掌供官市易之事,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则以时出卖。


官名,汉置,掌平准物价等事,俸六百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史记·平准书》索隐:“大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者,以均天下郡国转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

平准令除掌知物贾外,还主练染,作采色。有丞一人,属吏一百九十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三·大司农》。其后,魏晋沿置,属少府。南朝宋时平准令只掌染事。唐朝平准令掌供官市易。见《旧唐书·职官三·太府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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