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广东清吏司员外郎

广东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广东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广东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东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广东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四人,宗室一人,满洲二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广东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东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刑部广东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三人,满洲二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猜你喜欢

  • 中宫执旗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二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 三司兵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的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的迂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的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

  • 法制院录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佥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 延昌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即“延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 值年河道沟渠处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乾隆十七年 (1752) 置,设值年河道沟渠大臣四人管理。掌京师五城河道沟渠之事,春秋勘察,分别疏濬。先是,顺治元年 (1644) 由街道厅管理京师内外沟渠。雍正四年 (1

  • 前锋副都督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佐前锋正都督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八品。

  • 食采

    即食邑、采地、封地、封邑。《汉书·地理志下·郑国》:“本周宣王弟友为周司徒,食采于宗周畿内,是为郑。”

  • 籍田丞

    官名。秦置,属治粟内史,为籍田令副贰。西汉因之。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属大司农。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大司农,佐令掌籍田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

  • 牌头

    清朝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乾隆八年(1743)设,每堡四名,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专司查报拖欠地租、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1)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家有男子,年十五

  • 金工

    官名。负责冶铸金属器具的官员。一说为殷代官名。周朝属司空,有筑氏、冶氏、凫氏、段氏、函人等。《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