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主簿
官名。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皆置,以判、司、簿、尉充任,佐庙令、庙丞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凡以财施于庙者,皆籍其名数。
官名。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皆置,以判、司、簿、尉充任,佐庙令、庙丞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凡以财施于庙者,皆籍其名数。
吏名,汉置,为县令(长)的佐吏,掌巡查盗贼事。本为外部吏,加“门下”二字,则为内部吏,出则带剑导从,居则徼循查禁盗贼。汉朝自公卿以下至郡,皆置督盗贼,县不置督盗贼而置门下游徼,两官名称不同,而职掌一样
官名,汉置,职如县令。凡县主蛮夷曰道,大者置令一人,俸千石;其次置长、俸四百石;小者也置长,俸三百石。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清代铨选的方式之一。由吏部铨选,称为内选。
官名。北齐置,掌左龙局。从九品。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客省官员,在左客省使下。官名。辽置,为客省的佐官,地位在都客省、客省使、左客省使之下。见“客省”。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隶仪曹尚书。《魏书·李韶传》:“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
元代汉军军户名。见“汉军(3)”。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即“安徽清吏司郎中”。
指相国之官。《吕氏春秋·下贤》: “今汝欲官则相位,欲禄则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