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判官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观察判官各一人。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员额一人,从五品,掌总领总管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五品,掌咨议参佐,纠正非违,总领众务,分判吏、礼、工三案之事;诸府(谓非兼总管府事者)置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事,专掌通检推排户籍。元散府置判官一人,佐助长官办事。明清诸府有通判而无判官。参见“府通判”。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观察判官各一人。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员额一人,从五品,掌总领总管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五品,掌咨议参佐,纠正非违,总领众务,分判吏、礼、工三案之事;诸府(谓非兼总管府事者)置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事,专掌通检推排户籍。元散府置判官一人,佐助长官办事。明清诸府有通判而无判官。参见“府通判”。
以技艺的专长入仕。西汉时以方伎而入仕者多见于《汉书》:如《卫绾传》记卫绾“以戏车为郎,事文帝。”《佞律传》记邓通“以濯船为黄头郎。”《周仁传》记周仁“以医见。景帝为太子时,为舍人。”《荀彘传》记荀彘“
官名。渤海国官,比唐朝尚书左丞。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公府辞曹主辞讼事。汉代亦置辞曹,《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辞曹史二人。《洪范五行传》说: “辞曹共讼诉。”所掌与公府同。
官制用语。唐朝称流外铨所管选人为流外官,如六品以下,九品以上官之子及州县佐吏,以其未入九流故称。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设都保正一人领之。
官名。辽北面官。掌五院部边防军。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官名。宋朝发兵征讨时或置,为临时军事统帅。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长官监一员,次官少监一员,丞一员,掌侍奉皇帝生活起居事务,又有奉车都尉十二员,掌进御舆马; 统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等六局。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为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战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