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延圣营缮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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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朝官

    以丞相为首的正规机构的官员称外朝官,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等为内朝官,又称中朝官。此称自汉武帝始。官类名。汉代朝官从武帝以后分为中朝官与外朝官。由丞相领导的正规机构各官称为外朝官。至东汉,虽有

  • 总指挥

    军事指挥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各路军总司令”。

  • 掌礼司

    官署名。清置,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掌本府祭祀、礼仪、乐舞,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 审理正

    官名。明朝置于诸王府审理所,一人,正六品,掌王府中推按刑狱之事。

  • 东京宰相府右平章政事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在左平章政事下。

  • 保和殿学士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改宣和殿学士置,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为正三品贴职。

  • 十王宅使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 (713—741) 中置,以宦官充任,掌皇子十王 (庆、忠、棣、鄂、荣、仪、台、颍、永、济) 所居内宅事。

  • 清漳丞

    官名。北齐置。参见“清漳署’。

  • 中外诸军

    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 太子中盾令

    官名。北齐置。太子中盾署长官,九品,员一人。参见“太子中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