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算历科,司其事者员额八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少保之别称。
官名。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秩四品,为参议厅的主官。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 编纂条例,详核驳议稿件,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由司员中选派。
官名。明制,鸿胪寺有司宾署,掌管外国朝贡使节的接待,按其等级而教其拜跪仪节。主官有署丞一人,正九品。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七品官员之母。
见“门下督盗贼”。官名,汉置。1、为王府属吏,掌巡察防盗,察视往来人等。《汉书·武五子传》:“(昌邑王府)督盗一人,别主徼循,察往来者。以王家钱取卒,迾宫清中备盗贼。”2、“门下督盗贼”的简称。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为御营使司统兵官。四年,随御营使司罢。
官名。宋置,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四渎庙令同。参见“五岳庙令”。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行,代行,凡将军皆掌征伐。《三国志·魏书·曹仁传》:“从平荆州,以仁行征南将军,留屯江陵,拒吴将周瑜。”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福州路。二十年,改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监治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汀州、漳州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