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推官
官名。北宋开封府属官,员四人,掌刑狱讼诉。
官名。北宋开封府属官,员四人,掌刑狱讼诉。
监狱名,汉置,也称掖庭诏狱,属掖庭署,掌治皇后贵人以下至宫人之犯法者,有时也囚禁宗室近臣。《后汉书·皇后纪·和帝阴皇后》:“十四年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事发觉,帝遂使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
①官名。春秋楚置,掌一县之政令。《左传·昭公十一年》: “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其长”“楚曰公曰尹”。一说为爵名,即楚县大夫之僭称。《左传·宣公十一年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资治通鉴·唐纪十四》记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八月,回纥等十一姓各遣使归命,乞置官司,太宗大喜,遣使纳之。
官名。明初置为太子官属,以勋旧大臣领职。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詹事院,遂罢。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于北京置。为行在六部之一,置官如六部之制。因明成祖朱棣本人常驻北京,故行在六部已行使六部职能。十八年定都北京,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
官名。为公府吏职。东汉太尉府置令史及御属二十三员,御属掌为太尉驭车。西晋诸公、位从公府置,赵王伦为相国,其府僚属二十曹皆设,职掌省录公事。东晋、南齐诸公府唯置二员。北魏亦置,七品上。官名,两汉皆置,为
官名。汉朝三辅地区都尉总称。武帝元鼎四年 (前113) 置,秩二千石,有丞,六百石。其京辅都尉治华阴 (今属陕西),左辅都尉治高陵 (今陕西高陵西南),右辅都尉治郿 (今属陕西)。东汉建武七年 (后3
见“治仪正”。
官名。春秋置。掌管官府商业贸易。《国语·晋语四》: “工、商食官。”韦昭注: “商,官贾也。”
官名。即中书令,唐玄宗开元元年 (713)改,五年复名中书令。参见“中书令”。官名。即中书令,详“紫微省”条。参看“中书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