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假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休假制度之一。除遇父母亡故解官持服、祖父母亡故重服外,其余亲属亡故,朝廷按规定给假,称为式假。假期自一日至三十日不等。武臣及归正、归附官丁忧,不解除官职,亦给式假一百日。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休假制度之一。除遇父母亡故解官持服、祖父母亡故重服外,其余亲属亡故,朝廷按规定给假,称为式假。假期自一日至三十日不等。武臣及归正、归附官丁忧,不解除官职,亦给式假一百日。
犹言重臣、立国之臣。《后汉书·李膺传》:“顷闻上帝震怒,贬黜鼎臣。”注:“鼎臣即(太尉)陈蕃。”
辽北面诸帐官机构名。掌国舅别部之事,官名未详。
官名。西汉置,为加官,属中朝官。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诸吏得举法·东汉省。官名,汉置,为加官的一种,凡加此官号者得出入禁中,常侍左右。诸吏可举劾百官,并与左、右曹平分尚书奏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以官名称引。《公羊传·文公八年》: “司马者何? 司城者何? 皆官举也。”
汉朝版图内所分封的诸侯王、列侯,与作为藩臣的周边少数族或邻国相对而言。《汉书·终军传》:“南越王与汉和亲,乃遣军使南越,说其王,欲令入朝,比内诸侯。”
官署名。战国楚置。负责供应王室饮食的机构。《太子镐铭》:“集尌(厨),太子之镐。”
清朝郡王女称多罗格格,即县主。其夫称多罗额驸或县主额驸,汉名为县主仪宾。秩视武职二品。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朝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宋代专知官及其副手的合称。参见“专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