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录尚书事

录尚书事

初为职衔名,始于东汉。当时政令、政务总于尚书台,太傅、太尉、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综理政务,成为真宰相。魏晋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总领尚书省政务,凡重号将军、刺史,皆得命曹授用,位在三公上。或以二人以上并录,参录,又有录尚书六条、关尚书七条事等名义。南朝宋孝武帝孝建(454—456)中,不欲威权外假,遂省。其后置省无常。南齐始单拜,成为正式官号,为尚书省长官。梁、陈以其威权过重,常缺不授。北魏、北齐亦定为官号,为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仆射为其副贰,职权甚重,隋朝废。辽初曾拟授重臣。


官名,东汉置。掌尚书奏事等,职无不总。后汉章帝以太傅赵憙,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尚书有录名,盖自憙、融始。和帝时太尉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位上公,在三公上,汉制遂以为常,每少帝立,则置太傅录尚书事,犹古冢宰总已之义,薨辄罢之。魏晋以后,亦公卿权重者为之(见《晋书·职官志》)。《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其以(赵)憙为太傅、(牟)融为太尉,并录尚书事。”《后汉书·孝和帝纪》:“其以彪为太傅,赐爵关内侯,录尚书事,百官总已以听。”录:总领。

猜你喜欢

  • 原师

    官名。周设此官,掌四方地名等。《周礼·夏官·原师》:“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之可以封邑者。”

  • 踏白将

    武官名。五代时有踏白兵种,统帅踏白兵者为踏白将。其副职称踏白副。见《历代职官简释·踏白将》。

  • 任官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官佐升补官阶、注册给凭,以及陆军各校毕业学生除授官阶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 怯薛丹

    见“怯薛”。

  • 山西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左军都督府,在京锦衣、府军右等十二卫,及直隶镇江、太平二府,沈阳中屯各卫,平

  • 门下议史

    郡门下吏名。汉置于郡国,《隶释》六《北海相景君碑阴》有门下议史,似属议曹之类的散吏。参见“郡议曹掾、史”。

  • 北部尚书

    官名。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 (396) 置,尚书省北部曹长官。权任很重,略低于南部尚书。文成帝崩时,慕容白曜任此职,与乙浑共秉相政。参见“北部曹”。官名。北魏初期设,《文献通考·职官六》说:“掌北边州郡

  • 除班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官员初授或新授官职之班次。有多途:以科举初授者,文进士一甲一名除修撰; 以考除者,满洲顺天府学教授以文进士、文举人,由礼部考拟正陪,交部引见除; 以拣选除者,太常寺、陵寝衙门满洲读

  • 诏书

    见“诏”。①

  • 都磨勘司

    即“三司都磨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