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录尚书事

录尚书事

初为职衔名,始于东汉。当时政令、政务总于尚书台,太傅、太尉、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综理政务,成为真宰相。魏晋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总领尚书省政务,凡重号将军、刺史,皆得命曹授用,位在三公上。或以二人以上并录,参录,又有录尚书六条、关尚书七条事等名义。南朝宋孝武帝孝建(454—456)中,不欲威权外假,遂省。其后置省无常。南齐始单拜,成为正式官号,为尚书省长官。梁、陈以其威权过重,常缺不授。北魏、北齐亦定为官号,为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仆射为其副贰,职权甚重,隋朝废。辽初曾拟授重臣。


官名,东汉置。掌尚书奏事等,职无不总。后汉章帝以太傅赵憙,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尚书有录名,盖自憙、融始。和帝时太尉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位上公,在三公上,汉制遂以为常,每少帝立,则置太傅录尚书事,犹古冢宰总已之义,薨辄罢之。魏晋以后,亦公卿权重者为之(见《晋书·职官志》)。《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其以(赵)憙为太傅、(牟)融为太尉,并录尚书事。”《后汉书·孝和帝纪》:“其以彪为太傅,赐爵关内侯,录尚书事,百官总已以听。”录:总领。

猜你喜欢

  • 八关都尉官

    八关都尉官,各自领兵掌守其关。《后汉书·孝灵帝纪》:“置八关都尉官”。注:“八关谓函谷、广城、伊阙、大谷、轘辕、旋门、小平津、孟津(关)也。”

  • 加阶

    即升阶,为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明制,凡官员每次考满,政绩为上等者,均予升阶。如礼部尚书叶向高以三考称职,晋升为文渊阁大学士,其官阶上升一等。

  • 浙江军政府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浙江省军政机关。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元月制定的《中华民国浙江省约法》中规定,浙江军政府以都督及其任命的政务员、议会、法院三部分组成。依照元年制定的《浙江都督府官制》(七月修正

  • 布政使司军器局

    官署名。明置,掌造军器。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 封君

    ①指有封邑的贵族。《汉书·食货志》: “封君皆低首仰给焉”。颜师古注: “受封邑者,谓公主及列侯之属也。”② 因子孙显贵而受封典的人,也称“封君”。参见“封典”、“封翁”条。(1) 爵位名。战国时代各

  • 回回司天监令

    官名。明洪武元年(1368)沿元制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一人为长官,正四品,以回回人充任。三年,改名回回钦天监令。

  • 额外章京

    见“总理衙门章京”。

  • 都元帅府

    官署名。辽朝北面军官置,以大将总帅府军马事。设兵马都元帅、副元帅、同知元帅等。金朝战时临时设置,掌统军,事讫即罢。太宗天会二年(1124)时宋用兵时置,掌金、宋边境军事。次年,更西南、西北两都统府为元

  • 仪曹

    ①官署名。(1)尚书省诸曹之一。三国魏始置,设郎(郎中),掌车服羽仪朝觐郊庙飨宴等吉凶礼制。西晋沿置。或说隶尚书右仆射。东晋南朝隶祠部尚书,若祠部尚书缺则隶尚书右仆射。北魏前期直属尚书省,设尚书为长官

  • 三旗庄头处

    官署名。全称“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又名“钱粮衙门”。雍正元年 (1723) 设,初名“管理三旗纳银庄”,后改称“三旗庄头处”。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所属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