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白
官府文书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枢密院得皇帝宣旨,皆另以白纸书知枢密院、同知枢密院宣奉行讫,录送门下省。其中,当面得旨者称录白,皇帝书面批示奏章者称画旨。
官府文书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枢密院得皇帝宣旨,皆另以白纸书知枢密院、同知枢密院宣奉行讫,录送门下省。其中,当面得旨者称录白,皇帝书面批示奏章者称画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长官,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下设小刑部下大夫、小刑部上士、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领司刺上士、乡法上士、遂法上士、稍法上士、县法上士、
官名。北齐置,见“中尚药典御”。
官署名。金朝置。掌宫内外监户及皇室地土、钱财、差役,泰殿前都点检司。置提点、正副监、丞、直长等职。官署名,金朝置。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其官有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副监,从六品。丞,从七品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足元年(公元701年)诏举,冯万石等及第。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曹操置。以李通为之,领兵屯汝南西界。见《三国志·李通传》。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魏书·李通传》:“建安初,通举众诣太祖于许。拜通振威中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战国秦置,为县司空属吏,掌文书记事。《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军人买(卖)禀禀所及过县,赀戍二岁;同车食、敦(屯)长、仆射弗告,戍一岁; 县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将者弗得,赀一甲。”
官名。同“大司工”。春秋时期始见。见《鄜大司攻鬲铭》。参见“大司工”。
官名。唐朝肃宗乾元元年 (758) 始设,为司天台属官。额一人,正五品上。系春、夏、秋、冬、中五官正之一,掌司四时,司其方之变异。宋朝沿置。初属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属太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