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律例馆

律例馆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二年(1645)始设。特简王大臣为总裁,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纂修等官。乾隆七年(1742)改隶刑部。设总裁无定员,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提调官一人,纂修官四人,以本部司员充任,收掌官四人,翻译官四人,誊录官六人,以本部笔帖式充任。掌修明法令,刊定条式,随时审订,以诏有司。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 每十年则重编新格,增减补删,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刑部各司案件有应驳者及应更正者,均交该馆复核。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清置,属刑部,掌修订法令条式。《清史稿·职官一·刑部》:“律例官,由尚书或侍郎充总裁。提调一人、纂修四人(司员兼充)、校对四人、收掌二人、翻译、謄録各四人(司员及笔贴式充)。掌修条例。五年汇辑为小修,十年重编为大修。”

猜你喜欢

  • 司命军政

    官名,王莽置,掌执军法。见《汉书·王莽传中》。

  • 太驭中大夫

    官名。周朝设此官,《周礼·夏官》有大驭中大夫二人。大驭即太驭;掌驾玉路祭祀等。此后,除北周设此官外,其余各代都不设。见《周礼·夏官·大驭》。

  • 检校太保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田赋司郎中

    官名。清末度支部田赋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总核本司所属事宜。

  • 细仗主

    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 左翊一开府

    ① 官署名。隋朝左、右卫所统左翊一开府府(骠骑府),置开府(骠骑将军)一员,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三员,领军坊、乡团,掌宫禁宿卫。② 官名。隋朝左、右卫所统左翊一

  • 掌稿笔帖式

    官名。清朝中央机构中之属官,掌册籍整理之事。如吏部文选司、兵部武选司中即设,由该部笔帖式中遴选。五年期满,勤慎无过,案卷清楚,可升用。

  • 虞庠

    官署名。周朝置。掌管贵族子弟初级教育的机构。相当于“小学”。《礼记·王制》: “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郑玄注: “虞庠,亦小学也”。“周之小学,为有虞氏之庠,制是以名庠”。

  • 主事令史

    官名。南朝宋门下省、梁中书省置。北朝北魏尚书诸司、北齐门下省亦置。北齐员八人。隋文帝时为太子官,门下坊、典书坊各置四人。开皇十四年 (594) 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定令,诸司主事

  • 诏诰局

    官署名。南朝陈置,掌撰诏诰。《隋书·百官上》: “其有特发诏授官者,即宣付诏诰局,作诏章草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