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远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徕远司郎中。清朝理藩院徕远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一人,后改设蒙古一人。
官名。简称徕远司郎中。清朝理藩院徕远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一人,后改设蒙古一人。
官名。南朝梁诸州置,流外三品勋位,职掌不详。
名位和职分。《庄子·天下》: “《春秋》以道名分。”《吕氏春秋·审分》: “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高诱注: “名,虚实爵位之名也; 分,杀生与夺之分也。”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署名。负责造曲供内酒坊用,也出卖。见《文献通考·职官九·光禄卿》。
官名。掌历法制订。春秋时鲁国置。《左传·哀公十二年》: “冬十二月,螽。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 ‘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隋朝初于太史曹置员二人,从九品。唐朝太史局(太史监)
官名。唐设陵署令,从五品,为陵署主官,掌先帝山陵,率户守卫。见《旧唐书·职官三·诸陵署》。金代陵署令为从六品,位在提点山陵下。见《金史·百官一·太常寺·诸陵署》。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启本行文时的加衔。洪武十四年(1381)令翰林院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
见“征收课税使”。
即“小稍伯下大夫”。
官署名。北宋卫尉寺所属机构,掌皇帝祭天所需祭器什物。设监官二人,以登闻鼓院监门官兼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