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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马监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厩、兵符之事。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御马司设,置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左、右监丞及典簿、长随、奉御等官佐之。所属有象房、大坝等二十四马房、鹰房、豹房、百鸟房及天师庵、旧都府等处草场。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初设都管一人为主官,左、右副管各一人佐之,后俱裁。十八年改称阿敦衙门。


官署名。明置,掌御厩马匹。其长官初曰令(正七品)、丞(从七品),后改称太监(正四品)、左右省监各一人(从四品)。见《明史·职官三·十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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