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长信寺,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1288),掌大都、上都二铁局人匠及怯怜口人匠,以材木铁炭皮货等物供斡耳朵各帐房所需。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后于长秋寺、承徽寺下亦置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长信寺,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1288),掌大都、上都二铁局人匠及怯怜口人匠,以材木铁炭皮货等物供斡耳朵各帐房所需。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后于长秋寺、承徽寺下亦置司。
官署名。唐始于尚书都省置左右司,掌受付六部之事,纠正文书之违失,分治省事。以左右丞分别主管。左司管吏户礼三部十二司之事,右司管兵刑工三部十二司之事。左右司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长官。《新唐书·百官志一》
东宫官署。掌皇太子医药、诊视。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设监、丞为长贰。隋沿置。唐初因之,后属太子左春坊,设郎、丞为长贰,下设侍医、典药、药童等。
官名。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置,为内侍、武臣阶官。哲宗元祐(1086—1093)中,定为从五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内侍阶官名,改正侍大夫。班官名。宋明道元年(公元1032年)置,为
官署名。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明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京官三年京察,外官六年大计。考核官吏,核以四格,纠以六法。六法为:一曰不谨,二曰罢软无为,三曰浮躁,四曰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核之而实,则不谨者、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
州郡的副职称州佐。如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部郡国从事、典郡书佐、祭酒从事、中正等。见《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
官名。东汉置。三国魏、两晋、南朝宋亦置,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皆八品(一说三国魏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陈拟九品、比秩四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
官名。东汉末置。张鲁割据汉中,朝廷力不能讨,拜鲁为之。领汉宁太守。见《三国志·张鲁传》。官名,汉献帝建安年间置。《三国志·魏书·张鲁传》:“汉末,力不能征,遂就宠鲁为镇民中郎将,领汉宁太守,通贡献而已
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明朝定制,京察、大计之考察标准,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 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清康熙十一年(1672)令以八法填注考语。后改六法之制,遂不用。
官署名。西汉丞相(三公)府所属诸曹之一,主盗贼事。东汉沿置,以掾主之,秩三百石。郡县亦置,掾秩百石。三国魏末大将军府亦置。咸熙(264—265)中相国府贼曹增属二人。晋朝公府所置,增属一人,至赵王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