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总长

总长

官名。民国前期,中央政府各部长官称总长。国民政府成立时,改称部长。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为中央行政各部的首长,亦称部长,员额一人。北洋政府沿其制,国务院各部设总长一人,特任,均为国务员。其称谓如外交总长、内务总长等。总长依其职权或特别委任,得发布部令。对于地方长官得发训令、指令;对地方长官的命令处分认为违背法令或逾越权限时,得予以停止或撤销。本部简任、荐任各官的任免,会同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核行;委任官的任免则由总长专行。又南京临时政府始设的参谋本部亦以总长为首长,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沿设,见“参谋总长”。

猜你喜欢

  • 上相国

    官名。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置,为内阁之首。十七年正月,于西安置天佑殿大学士后,即废。

  • 提控诸乌鲁古

    官名。金朝置,正四品,掌控诸群牧所。“乌鲁古”是“金语”音译,汉语为“群牧所”。见《金史·百官三》。官名。金明昌四年(公元1193年)置,此年以安远大将军尚厩局使石抹贞兼钦州刺史为之,下设女真司直二人

  • 中宦者

    为中宫宦者的省称,掌侍奉皇帝和皇后,有的有专职,有的随事差遣。东汉省詹事,皇后法驾出,则中谒者、中宦者兼詹事奉引,事讫则罢。见《后汉书·百官志》。

  • 都参谋

    官名。见“护国军两广都司令部”。

  • 世职

    即世代传袭之职位。清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勋职,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初定封爵之制,公、侯、伯之下未立子、男,而别立五等世职,共为八等。皆为满名。乾隆元年(1736)奏准,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

  • 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唯存中书舍人。正统1(436—1449)后,内阁置东诰敕房(与西制敕房相对而言),选中书舍人处其中,掌书办文官诰敕,翻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

  • 农矿部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置,属行政院。掌理全国农林、矿冶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所属有总务、农政、林政、矿政四司及农事试验场、地质调查所等。民国十八年与工商部合并为实业部。官署名。国民党

  • 八旗官缺

    清朝官缺之一种,即八旗中额设之职官。分为公中缺、翼缺、旗缺、佐领下缺四种。详见各条。

  • 师尉大夫府

    官署名,即师尉郡之政府。详“师尉大夫”条。

  • 左侍禁

    官名。①武臣阶官。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系三班小使臣。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忠训郎。② 宦官。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宦官名,改内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