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药局
官署名。宋朝始置。原为熟药所,隶太医局。徽宗政和四年(1114)由太医局分出而置,改名惠民药局。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置行在熟药东、南、南、北所。后诸州亦置。十八年,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诸州亦改。明洪武三年(1370)于各府、州、县置、隶太医院。府有提领官,州、县有医官。后改大使、副使。掌给军民贫病医药之用。
官署名。元置大都惠民局,明改称惠民药局,属太医院,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参见“大都惠民局”。
官署名。宋朝始置。原为熟药所,隶太医局。徽宗政和四年(1114)由太医局分出而置,改名惠民药局。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置行在熟药东、南、南、北所。后诸州亦置。十八年,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诸州亦改。明洪武三年(1370)于各府、州、县置、隶太医院。府有提领官,州、县有医官。后改大使、副使。掌给军民贫病医药之用。
官署名。元置大都惠民局,明改称惠民药局,属太医院,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参见“大都惠民局”。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干盐利以佐国用。其官属有副使1-2员,正六品。判官1-4员,正七品。管勾4-22员,正九品。同管勾五员,都监八员,监、同监各七员,知法一员。见《金史·百官三》,参看“盐使司”条
即“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即正员限额以外添授的将军。南北朝时期为殿中员外将军的省称。隋朝为殿内员外将军的省称。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下。
官名,秦、汉皆置,为乡部、亭部之小吏,掌乡亭治安及诉讼事。《汉书·王莽传》:“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后汉书·王符传》:“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
东宫官署。与太子率更寺、太子仆寺并号东宫三寺。北齐始置,属詹事府。设令、丞为长贰,主管东宫刑狱、膳食、仓储、奴婢诸务,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及内坊令、丞。隋朝罢詹事,三寺仍置。家令寺设令一员、丞二员、
官名。三国魏置。设在诸王身边的监察官员,防其为非而辅之以正,受诏奏闻诸王的举动善恶。官名,三国魏置,设在诸王国掌监察,防其为非,辅其为正。《资治通鉴·魏文帝黄初三年》:“是时,诸侯王皆寄地空名而无其实
见“奏事处”。
铁冠本为汉御史所戴的法冠,因其以铁为帽骨,故称铁冠。又因御史上朝弹劾时即戴此法冠,于是就成了御史的代称。
邮传机构。战国时已设,历代相沿。负责供应传递文书人员及来往官员的中途食宿、夫马车船。在此任差役者或称驿卒,或称驿夫。明清时设专管官员驿丞管理驿站事。清末举办邮局后废除。
官名。清朝内务府慎刑司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