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船将军
汉朝将军名号。武帝时以归义越侯严为之。戈船,或以为于船下安装戈戟以御蛟龙水虫之害。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第五班。代旧扬威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未见。
杂号将军名,汉朝始置,掌帅戈船作战。戈船,船下安戈,以防贼人、蛟龙等破坏。《汉书·武帝本纪》:“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出零陵,下离水。”其后,南朝梁改扬威将军为戈船将军,为二十四班中的第五班。
汉朝将军名号。武帝时以归义越侯严为之。戈船,或以为于船下安装戈戟以御蛟龙水虫之害。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第五班。代旧扬威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未见。
杂号将军名,汉朝始置,掌帅戈船作战。戈船,船下安戈,以防贼人、蛟龙等破坏。《汉书·武帝本纪》:“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出零陵,下离水。”其后,南朝梁改扬威将军为戈船将军,为二十四班中的第五班。
参见“内直监”。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北齐州刺史属吏名。参见“左户”。
官名。明清京师五城兵马司之副长官。佐指挥掌司事。明朝于南、北两京之五城兵马司各设一人,秩正七品,隶于指挥。清朝沿设,品秩与明同,并分掌一坊之事。乾隆三十一年 (1766) 东、西、南、北四城移驻城外,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详稳司长官,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详稳司”条。官名。辽置,见“南院详稳司”。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掌中书省诸案公事,正八品。
官名。北魏置,在宫内讲授经书。《魏书·李灵传》:“灵以学优温谨, 选授高宗经。 后加建威将军、中散、内博士,赐爵高邑子。”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职掌与理欠司略同。真宗景德四年 (1007) 废。
官名。唐朝太仆寺沙苑监次官,置一员,正七品下。
周朝掌射箭的武臣。《诗经·小雅·车攻》:“决拾既饮,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