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昭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置。南朝梁时班阶不详,陈定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北齐亦置,为七品上。
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七品上。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置。南朝梁时班阶不详,陈定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北齐亦置,为七品上。
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七品上。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置一人。
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
官名。明朝户部交阯清吏司及刑部交阯清吏司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司之事。参见“交阯清吏司”。
官名。元朝设于中书省左、右司和断事官下。又称回回省掾。吏员名。元代中书省有回回省掾,左司九人,右司五人;六部则置回回令史。均掌文书之事。
官名。隋朝始设,又称“尚书都事”。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置八人,正八品,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掌文书收发,稽察缺失,监印给纸笔等事。炀帝大业三年(607),移其职属都司郎(即左、右司郎中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辽史·仪卫志》:“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
县门下属曹。汉制,郡置议曹,属于散吏。县亦置门下议曹,《隶释》五《溧阳长潘乾校官碑》有议曹掾,《两汉金石记》一一《邰阳令曹全碑阴》有门下议掾。参见“郡议曹掾史”。
集贤校理简称。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尚书”条。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五卫之一。秩正三品。掌汉军万名。置营于武清、香河、宝坻,衙司设在大都丽正门内。设官与下属机构同左、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