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宦
外戚和宦官的合称。《后汉书·仲长统传》:“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
外戚和宦官的合称。《后汉书·仲长统传》:“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明朝于河南、浙江二省设,为所在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职道员名。明代于河南、浙江间设协堂道,以按察司副使任其职。清代废。
官名。北魏置,六品上,为中军将军的属官。见《魏书·官氏志》。
哀帝以前晋代禁卫军的合称。七军的名称是左卫、右卫、前军、后军、左军、右军与骁骑军,皆有将军,而以中领军总统之。
官名。北魏置。《魏书·房法寿传》: “高祖南伐,征为步兵校尉,直阁将军,中统军”。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主官。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明朝设一人,正九品。清顺治元年(1644) 沿设,一人,亦正九品。雍正七年 (1729)裁。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第三条的规定“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
官名。《考工记》:“段氏为镈器。”郑玄注:“镈器,用器钱镈之属。”北周仿此职置锻工上士,正三命;锻工中士,正二命;锻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
官名。南诏官,中府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