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科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户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沿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明清户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沿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以技艺的专长入仕。西汉时以方伎而入仕者多见于《汉书》:如《卫绾传》记卫绾“以戏车为郎,事文帝。”《佞律传》记邓通“以濯船为黄头郎。”《周仁传》记周仁“以医见。景帝为太子时,为舍人。”《荀彘传》记荀彘“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汉代已有由他官知尚书事之例,所以称“知”者,因其所任官职本与其事无关,由别敕规定,使其得以参掌或典知某种事务。自魏晋以后,此种别敕知参之制逐渐盛行,或称知, 或称典知, 或称总知,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隋初有左右领军府,炀帝改为左右屯卫,唐因之,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复领军之名为左右领军卫。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左右领军卫为左右戎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光宅元年
官名,即中宫尚书,为皇后官,属大长秋,俸六百石,员五人,掌宫中文书。《汉书·石显传》:“(石显)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参看《后汉书·百官志四·中宫尚书》。
① 官署名。秦始置于宫禁中,西汉沿置。设令、仆射、丞、尚书吏,职掌收发文书,传达记录诏命章奏,隶少府。西汉中期以后,渐成为重要宫廷政治机构,参与国家机密,常以中朝大臣兼领、平、视,以左右曹诸吏平尚书奏
即“主译者”。
官名。唐置,属御史台台院。由侍御史一人充任,主管东都留台事务。
见“军巡院”。
官署名。秩从三品,掌翻译刻印儒学典籍,设于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太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三品; 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员,从四品;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五品。下辖监书博士二员,正五品,掌品定图画;
官署名。又称人匠总管府。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秩正六品。至元九年(1272),拨隶安西王位下。仁宗时改隶徽政院。英宗至治三年(1323),划归陕西行省管辖。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