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五科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洪武六年(1373)于户部下置,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共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唯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洪武十三年(1380)改分四属部,乃罢。参见“户部四属部”。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洪武六年(1373)于户部下置,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共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唯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洪武十三年(1380)改分四属部,乃罢。参见“户部四属部”。
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称为选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均由选举产生。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有的是任命的,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
官名。北周置,多省称为司武。掌宿卫军事,正五命。武帝宣政元年 (578) 罢,改置司武上大夫。参见“司武上大夫”。
侍中、给事黄门事郎的别称。《魏书·王慧龙传》: “时政归门下,世谓侍中、黄门为小宰相。”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主官有提举一人,达鲁花赤一人监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司吏六人。
官场用语。同榜登科者为同年。汉代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同一年被举者, 互相称为同年, 亦称同岁。唐以后实行科举,凡各种正式考试同榜登第者,均互称同年。
官名。唐朝将作监伊阳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光禄勋置,十一班,位列十二卿,掌宫殿门户及一部分宫廷供御事务。有丞、功曹等属官,领守宫、黄门、华林园、暴室等令。陈因之,三品、中二千石。北齐置为光禄寺长官,掌宫殿门
即“管粮通判”。
春秋时晋国的小吏。《国语·晋语四》:“皂隶食职。”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指每遇缺出,先补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如正途班、捐班等等,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