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五科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洪武六年(1373)于户部下置,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共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唯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洪武十三年(1380)改分四属部,乃罢。参见“户部四属部”。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洪武六年(1373)于户部下置,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共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唯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洪武十三年(1380)改分四属部,乃罢。参见“户部四属部”。
① 官署名。即都水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监。② 官名。即都水使者,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使者。官署名,亦为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
官制用语。①受到弹劾的官员不能进入殿省。《宋书·百官志》: “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②官员犯罪后,被关押在监狱之外的禁处,称禁止于某处,即软禁,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4)中置,属三司,掌发放三司帖牒,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署名。北齐置,分掌四中关津,属护军府。四府各置中郎将一人,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统府录事各一人;又有统府直兵及功曹、仓曹、中兵、外兵,骑兵、长流、城局等参军事各一人,法、田、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又领
官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设左、右少尹各一人,位在左右司郎官下、诸曹郎官上,参掌本府政事。
官名。西周设置,《大克鼎》有“易汝史、小臣、霝龠、鼓钟”之语。郭沫若说:“霝龠、鼓钟亦与史、小臣为对,均是官名。霝龠殆《周官》之籥师。”《周礼》中的籥师属于春官,掌教国子舞羽吹籥。
官名。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秘书外的长官。见“行政院秘书处”。
官名,即代理新都相。时王莽为新都侯,新都相,即王莽侯国之相。“守”,见“守”条2,即“守兼”之义。“始莽就国,南阳太守以莽贵重,选门下掾宛孔休守新都相。”见《汉书·王莽传》,参看“守”、“守兼”条。
“中兵都令史”的简称。
官名。唐朝太常寺汾祠署长官,置一员,从七品下,掌神祀、享祭、洒扫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