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户部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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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义侍郎

    官名。亦称“司义郎”。南朝梁置,为皇帝的经学侍臣。《陈书·周弘正传》:梁武帝“普通(520一527) 中,初置司文、义郎,直寿光省,以弘正为司义侍郎”。

  • 司钟磬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钟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磐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分别掌教乐器中的钟磐之属。北周综此二职于春官府乐部中大夫之下置司钟磐中士,正二命;司钟磬下士,正一命。掌教奏钟磬之乐。

  • 学务处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总理全省学务。三十二年,改为学务公所。

  • 当置司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 场长

    官名。盐场的长官。清朝称盐大使,民国初年称盐场知事,后改称场长,掌管一场的盐务行政。

  • 典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诸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属于天王府及诸王府的,分别以王号为称,如典天厨、典东厨、典北厨、典翼厨、典燕厨、典豫厨,侯以下直称为侯典厨、相典厨、检典厨、指典厨。

  • 试百户

    官名。明朝各千户所、百户所置。为百户的试职。明制: 试职作一级,支半俸,不给诰。

  • 宰执

    宰相与执政合称。北宋前期,宰执包括宰相、参知政事和枢密院长官、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左右仆射兼门下、中书侍郎为宰相,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长官、副长官为执政。元朝包括中书省右、左丞

  • 送伴使

    见“馆伴使”。官名。见“馆伴使”。

  • 汴河堤岸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导洛水入汴河,置导洛通汴司,设都大提举总领其事。三年,改汴河堤岸司,仍设都大提举。八年,令隶都水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