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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郎中

官名。唐朝始置,为户部头司户部司长官。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 ,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讳,改民部郎中设。置二人,从五品上。掌户籍、土田、赋役、蠲复、婚姻之政。龙朔二年(662) 改称司元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称地官郎中,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德宗以后,度支事繁,常以一人判度支事务。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有实际职掌,从六品。其制有二,属左、右曹者,各一员,为部属之官,参掌本部事务。属各司者,为司之长官,掌司事。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中,废郎中,别置户部郎官。辽朝户部亦设郎中,其制不详。金朝户部不设诸司,置郎中三人为本部佐贰官,从五品。以一员掌户籍、物力、婚姻、田宅、盐铁、市易等,一员掌度支、国用、俸禄、恩赐、贡赋等。元朝设二员,从五品,参领本部事务。明、清为户部所辖诸司之长官,分别冠以各司之名号,正五品。各司所设,员额不等。此外,清朝户部所辖三库各设郎中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改度支部,其名遂废。


官名。唐朝设此官,地位仅次于户部尚书和户部侍郎。户部郎中和户部员外郎共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优复、婚姻、继嗣等事。见《新唐书·百官一·户部》,参看“户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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