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本
①文书名。明、清之平行文。政府平行机关间行文时使用。如清康熙(1662—1722)时翰林院典簿厅为纂修实录,拟补缮写满字撰文中书事,行文内阁典籍厅时用之。② 明、清下级官员谒见上级时所呈递的名帖。清朝分履历手本(如总兵见总督时用)、脚色手本(如副将、参将见巡抚时用)、官衔手本(如州县官见副将时用)。根据不同身份、不同情况,分别使用。
①文书名。明、清之平行文。政府平行机关间行文时使用。如清康熙(1662—1722)时翰林院典簿厅为纂修实录,拟补缮写满字撰文中书事,行文内阁典籍厅时用之。② 明、清下级官员谒见上级时所呈递的名帖。清朝分履历手本(如总兵见总督时用)、脚色手本(如副将、参将见巡抚时用)、官衔手本(如州县官见副将时用)。根据不同身份、不同情况,分别使用。
南宋阁名。度宗咸淳元年(1265)置,以藏理宗御制。设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贴职。宋阁名。咸淳元年 (公元1265年)置,收藏理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王莽增河南属县满三十,分为六郊州,每郊州置长一人,各掌五县。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鼓人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军旅、乐舞中的各种鼓手及其演奏,下设司鼓下士以佐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舆”。
官名。①地方高级军政官员。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 由“都督诸州军事”改名,加使持节,管理辖区军政民政。所辖区域增减无常,一般辖数州,多者可达数十州。隋及唐初因之,领一州或数州、十数州军政,刺史以下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粮料院、钱监、监仓、监盐、监酒、监镇、作院、交引、库务、监门、监茶、监场、监务等官的统称。诸州、军随事而置,掌场务库藏出纳之事。征榷场务每年皆有定额,年终据其登耗予以奖惩。其课利所入
官名。战国末秦置。管督造兵器的工官。《陇西守戈铭》: “(秦始皇) 廿六年,[陇]栖 (西) 守□造,西工宰阉,工□。”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
官名。唐玄宗开元五年(717) ,乾元殿写四部书置,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殿更号丽正修书院,罢。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复置,协助校书、正字分掌四部图籍。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佐助大行人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唐朝鸿胪寺司仪署置六人。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亦置,四人,从九品,初为殿庭仪礼司序班,后改隶鸿胪寺。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