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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诏

官文书名。北宋前期,宰执、亲王有所陈请,例颁手诏答复,由翰林学士撰写。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赐文臣太中大夫、武臣观察使以上,用手诏及批答。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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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事省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南面政令之发布及铨注任命州县录事参军、主簿以下官。始置于世宗天禄四年(950) ,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改称中书省。官署名。辽世宗于天禄四年(公元950年)置,为南面官

  • 宪部尚书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宪部”。

  • 奏曹掾

    官名,汉公府及郡皆置。公府为奏曹长官,副称属,掌奏议事。郡奏曹长官也称掾,副长官称史,无固定职事;后来渐渐成为散吏,由府主临时差遣。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参看“奏曹”条。

  • 知惕隐司事

    官名,辽朝置。大惕隐司是掌皇族政教的官府,知惕隐司事是其主官,掌皇族政教,尤重礼节教育。惕隐,又叫梯里已。见《辽史·百官志》。官名。亦称知大内惕隐事。辽置,属大惕隐司的副主官。见“大惕隐司”。

  • 大将军

    官名。①高级军事统帅。战国秦汉皆有,非常设,遇有战事,临时委任统兵,事毕即罢。东汉初多冠以骠骑、建威等名号。西魏、北周置为府兵专职统帅官号,凡十二人,各领一军,分隶六柱国大将军,下统开府、仪同诸将军。

  • 掌细作署

    官署名。南朝宋高祖时相府有掌制作精巧器物玩好的作坊,称为细作。北周末亦于大丞相府置细作署。任此职者,见《隋书·何稠传》:“高祖为丞相,召补参军,兼掌细作署。”

  • 海军副大臣

    官名。清末海军部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或协都统,从二品。佐海军大臣管理全国海军行政事宜。民国改称海军次长。清末置,为海军部的副长官。见“海军部”。

  • 升调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各项议叙,各官添铸、更换印信,各官恩诏加级,颁发奏奖捐生执照等事。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 主药下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员六人,掌药的配制、收藏。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后汉书·百官志》:“太医令药丞、方丞一人,属少府。”北周天官府

  • 大理断丞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员六人,掌断刑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