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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都部从事

官名。汉魏时司隶校尉属官有都官从事,察中都官。西晋置都部从事,职如都官从事。东晋与南朝的扬州刺史,其职如西晋的司隶校尉,亦置扬州都部从事。《宋书·沈攸之传》说:“晋世,京邑二岸,扬州旧置都部从事,分掌两县非违。永初以后罢省。孝建三年(公元456年)复置其职,攸之掌北岸,会稽孔璨掌南岸。”《南史·宋孝武帝纪》记大明元年(公元457年)“九月,建康、秣陵二县各置都官从事,司水火劫盗。”上述记载,虽然“都部”“都官”不同,其实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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