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
官名。元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置甸皮局,十四年(公元1277年)定秩为正七品,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改隶大都留守司。掌岁办熟红甸羊皮二千余件。设大使一人为主官,管匠三十余户。
地方行政区划名。古代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的土地置县。其后,逐渐推广到内地。王畿内都邑为县,诸侯境内之地亦置。新兼并得边远地置郡,郡虽大于县,地位却低于县。战国时期
官名,三国魏置,掌帐下骑兵。《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或谓会:可尽杀牙门骑督以上。”
官场用语。宋朝一至九品文武百官统称。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职官。掌总稽学课,每月考核学生经义、翻译与骑射。乾隆(1736—1795)初设,各满、汉一人,于京堂内请旨简派。
官名。参见“左副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秩正三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巡抚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使职名。唐武则天延载元年(694)以姚铸为督作使,督铸铜铁天枢,铭记功德,黜唐颂周。四夷酋长、诸胡聚钱买铜铁不能足,又赋民间农器以足之。官名。唐武则天置,《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一》“延载元年”条载:“武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带观文殿大学士至直秘阁等职,每月领取一定数额添支钱。徽宗大观(1107-1110)中,改称贴职钱。自学士至直阁,内外皆给。观文殿大学士百千,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八十千,端明殿学士
官名。东汉置。《后汉书·梁统传》:“(建武五年〔后29〕)诏加统宣德将军。”三国魏沿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五品。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帅军征伐。《后汉书·梁统传》:“建武五年,统等各遣使随窦融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