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佐令或长收盐税。参看“盐官令”条。
官署名。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监督下级检察工作。民国初期沿用清制,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检举犯罪行为,设检察长一人,检察官若干人。参看“检察厅”条。
官名。北齐于光禄寺置宫门署,主诸门钥之事。有仆射六人以司其事。
官名。即庙主簿。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置,以判、司、簿、尉充任,凡以财物施于庙者,皆列其名数而记于籍。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武卫”,见该条。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属少府卿、设令、丞。详见“平水令”。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怀方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宋朝置,职掌同牛羊司。参见“牛羊司”。官署名。属光禄寺,见“牛羊司”。
即“八座”。
使职名。唐高宗仪凤(676—679)中始置,立四使: 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东使有监九。其后增置盐州使,有监八; 岚州使,有监三。掌终岁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 其南使、西使各有丞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