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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院

清朝巡抚之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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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试

    即“别头试”。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即“别头试”,见该条。

  • 司准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准中士佐官,正一命。

  • 折溃真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为主出受辞人为折溃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 吏科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吏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 左羽林军上将军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羽林军大将军下。

  • 太子进马

    杂任职名。唐置于太子仆寺,员额十一人。其职任参见“进马”。

  • 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于知府之下设通判,名义上虽为知府的佐官,其地位实与知府相似。辽金元诸府无通判,以同知为府的佐贰官。明清复于府置通判,与同知同为知府的佐官。参见“通判”。

  • 设特勤

    官名。突厥世袭官职,位次叶护。

  • 右司政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 巡警部参议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