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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乌桓校尉

官名。汉武帝始置,掌内附乌桓事务。武帝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后,为防止乌桓与匈奴交通,因徙其部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置乌桓校尉监之,秩二千石,持节统领之。后不常置。东汉建武二十五年(后49),辽西乌桓朝贡,使居塞内,布于缘边诸郡,令招来种人,给其衣食,为汉侦察,助击鲜卑、匈奴。复置护乌桓校尉,秩比二千石,屯上谷宁城,并领鲜卑。常将乌桓等部兵与度辽将军、使匈奴中郎将。护羌校尉等协同作战,戍卫边塞。魏、晋及十六国后赵沿置。西晋多以都督幽州诸军事兼领此职。


官名,也简称乌桓校尉。乌桓,也写作乌丸。汉设此官。西汉武帝时霍去病打败奴役乌桓的匈奴贵族后,迁乌桓人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等郡,遂置护乌桓校尉,秩比二千石,专门负责有关乌桓的事务,其下属官员有长史、司马等。东汉、魏、晋沿置。见《后汉书·百官五·护乌桓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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