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运同知、通判
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押运同知、通判掌督押粮船,管束运军,查禁沿途迟延、侵盗及搀和诸弊。清制共设押运同知、通判十六人,其中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各一人,江南七人,浙江三人,江西二人。
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押运同知、通判掌督押粮船,管束运军,查禁沿途迟延、侵盗及搀和诸弊。清制共设押运同知、通判十六人,其中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各一人,江南七人,浙江三人,江西二人。
官名。南朝齐置,地位较高,苏侃自步兵校尉出为绥虏将军、山阳太守。梁时地位较低,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是流内武职地位最低的一班,普通六年(525) 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官名。北齐置。见“京坊局”。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郁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设于各路僧录司,位僧录之下。掌理僧尼词讼。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废。僧官名。元置,见“路僧录”。
东宫属官。北齐太子典作局长官,流外。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统一各部统计事件并其他统计事宜。置局长一人,副局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官署名。民国初置,属国务院。后来,民国十九年,国民政
官吏病假超过一定期限而被免职。汉朝高级官员病假一般为三个月,如蒙皇帝恩准可继续带职休养。贵戚重臣病免者,皇帝又赐食俸禄养老。
①大乐正、大司寇、司市合称。见《礼记·王制》。②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合称。③司马、司徒、司空合称。见《左传·昭公四年》。④指齐国军队中执掌鼓、金、旗以发布号令的三种官。见《管子·兵法》。⑤管理农、商
杂役名。辽朝宫中置,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充御帐、皇太后、皇后等帐杂役,掌饮酒、茶、水等事。例以著帐户充任。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中供印房使令之官员。从闲散世职、不掌图记之佐领及改补、降补等官员中派委,无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