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拣选

拣选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出缺,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明朝拣选,三年一次。清朝定制,在京满洲、蒙古司业,太常寺、陵寝衙门读祝官、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各省督抚奏准拣发人员之拣择,皆由吏部奏请钦派拣选大臣于上谕馆办理。会试后奉旨大挑举人,则在内阁办理。凡考试拣择由各衙门自行办理者,于办理完毕后,由吏部引见请旨,并注册于部。


(1)清代举人在会试外的入仕途径之一。清初之制,举人会试三科,准其拣选知县,就教职者不拘年分。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复定直隶与近省举人会试五科方准拣选,三科方准就教职,而远省举人仍为清初旧制。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复改为直隶近省举人三科不中者拣选知县,一科不中者就任教职,以州学正、县教谕录用。其时选班虽重正途出身,但人多缺少,举人有三十年不能得官者。至乾隆年间拣选渐成虚名,始另有“大挑”之制,参见该条。(2)清制,各省督抚若因本省人员不敷差遣,可要求于候补人员中挑选若干人地相宜者委用,亦称为拣选。

猜你喜欢

  • 绥方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伏波将军等号。

  • 长兼行参军

    官名。晋代设置,见“板行参军”。

  • 宣和殿学士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置,以两制充任,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属侍从贴职。宣和元年(1119),改保和殿学士。官名。见“宣和殿大学士”。

  • 典服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服中士二人,掌王的吉凶衣服,辨别各号物色与它的用处。北齐仿其制置典服中士,正二命;典服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礼部下大夫。

  • 曲面部仓督

    官名。北齐置。见“曲面部”。

  • 车部曹

    官署名。西晋置。为尚书省三十五郎曹之一。设郎。或说属驾部尚书。东晋罢。

  • 家马官

    泛指管养家马的诸官。《汉书·地理志》:“太原郡,秦置……有家马官。”注:“臣瓒曰:汉有家马厩,一厩万匹,时以边表有事,故分来在此。家马后改曰挏马也。”参看“挏马”条。

  • 委署亲军校

    即“署亲军校”。武官名。清置,属侍卫处。其员额设置同“亲军校”, 参见该条。

  • 江淮行省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四年 (1277) 三月,移临安行省于扬州,统两淮、两浙及江东西地,称江淮行省,又称扬州行省、淮东行省。辖浙东、浙西、江东、淮东、淮西五道宣慰司。十五年十一月,迁省治于杭州,后又迁

  • 陆军镇监监长

    官名。清末陆军各镇监狱长官。光绪三十四年 (1908) 设。每监一人,四、五品不等,以协参领或正军校充任。承本管长官掌管监狱一应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