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肃卫司
官署名。金朝置。设于南京宫城。掌妃嫔出入,总领护卫导从。
官署名。金朝置。设于南京宫城。掌妃嫔出入,总领护卫导从。
官名。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正二品。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9)置。四人,特简。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野鄙县邑民众狱治。一说相当《周礼》的“县士”。《左传·昭公十八年》:“使野司寇各保其征。”杜预注: “县士也。”官名。掌郊野的诉讼。《左传·昭公十八年》:“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征
官署名。元朝置。掌回收、销毁废旧钞币。置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秩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名烧钞库。
五校士即五校兵。五校尉所掌管的宿卫兵称士。《汉书·霍光传》:“载光尸柩以輼辌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后汉书·耿弇传》:“乃遣恭将五校士三千人,副车骑将军马防讨西羌。
即“吏部郎”。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札什伦布民众。民国时期沿置。
满语官名。汉译为“都统”。详“都统”①。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射声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也称木正,汉置,掌林木选材。《汉书·地理志上·蜀郡》:“严道(县),有木官。”官名。西汉时蜀郡有木官,在严道县。
学官名。金置于女真州学,掌教金族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