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监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官名。①相传少皞氏时置,掌农事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九扈为农正。”② 周朝置。一说即“田畯”。后稷属官。掌农田耕稼。《国语·周语上》: “农师一之,农正再之。”韦昭注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清朝科举制度。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专为选庶吉士而设。始于雍正元年(1723)癸卯科。五年,经内阁会议后,成为定制。殿试后,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用论、诏、奏议、诗四题。由皇帝特派大臣
武官名。南齐置,掌殿内宿卫。《南史·茹法珍传》记徐世标自殿内主帅为直閤骁骑将军。
官名。三国蜀置羽林左右部督各一人,《三国志·李恢传》有羽林右部督,可知当有左部督。其职如东汉的羽林中郎将。
官员的等级。(1)太平天国官等共分十六等:一等为东王与西王;二等为南王与北王;三等为翼王;四等为燕、豫二王及国宗;五等为侯;六等为丞相;七等为检点;八等为指挥;九等为将军;十等为总制;十一等为监军;十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宣德郎置,为从八品文臣寄禄阶官。官名。宋政和四年改宣德郎为宣教郎,文散官,正七品。参看宋代王栐《燕翼贻谋录·说郛九六》。
官名。北魏置。为大鸿胪副贰、协掌典礼司仪、爵位封授削除等事务。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四品上。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