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贡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官署名。① 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之司务厅 (或经历厅、主簿厅) 的下属机构。掌文书收发。置有经承一二人。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有吏、户、礼、工各部之司务厅,都察院经历厅,太仆寺主簿厅,兵部职方司,
以龙作为长官的名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宓羲龙师名官。”注:“应劭曰:师者长也,以龙纪其官长,故为龙师。春官为青龙,夏官为赤龙,秋官为白龙,冬官为黑龙,中官为黄龙。张晏曰:庖羲将兴,神龙负图而至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海军规制、炮械、驾驶、轮机等项事宜。辖制度、筹械、驾驶、轮机四科。置司长一人,科长四人,科员十二人,录事六人。三十四年,改称海政司。宣统
金、元太医阶官名,金二十五阶之第九阶,秩从五品下。元十五阶之第五阶,秩从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下,称保顺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明清都察院所属河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宋朝都城行政区划厢的长官。神宗熙宁三年(1070),以京朝官曾任通判、知县者四人为勾当左右厢公事,分治京城四厢。凡民间斗讼、贼盗情节较轻者,即可决遣。并置勾当左右厢公事所,民间称为都厢,以京朝官一人主
参领尚书省政务的一种名义。《梁书·沈约传》: “领太子詹事,扬州大中正,关尚书八条事,迁尚书令。”据《宋书·百官上》,两晋常置数人共录尚书事,称参录或录六条事,谓其各掌一部分政务; 又有关尚书七条、参
官名。唐置,为节度、观察使的属官,备差遣,无具体职掌。